用户到店提货,或接收商品配送时,务必在发货或送货人员的视线范围内,根据“购物清单”确认药品及数量。如果发现药品短少、发货错误、外包装破损、污染等问题,应拒收申请退换货。
用户已经支付,但尚未发货的订单,会员提出退换货申请后,客服代表联系配送人员中止配货发货。客服代表联系财务人员进行在线退款,将款项退回到会员的支付账户中。
用户已经支付,已经发货,但用户尚未签收的,会员提出退换货申请后,客服代表联系配送人员中止配送客户订单,在退货经质管员检验入库后7-15个工作日内,财务人员将款项退回到会员的支付账户中,客服关闭订单。
用户已经支付的,用户签收前拒收的,会员在配送单上拒收签字,在退货检验入库后7-15个工作日内,财务人员将款项退回到会员的支付账户中,客服关闭订单。
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:
1) 商品或药品外包装已经被拆封;
2) 商品或药品储藏环境不适合造成质量问题的;
3) 商品或药品外包装或其他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;
4) 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商品或药品;
5) 所需退货商品或药品的批号、型号与售出时不符的;
6) 不能提供平台有效消费凭证的;
7) 退货商品或药品并非由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商城提供的;
用户在签收商品后,因质量问题进行召回的,会员可持订单、销售小票、发票和商品到就近门店进行退货,门店工作人员对票据和商品批号进行查验后进行退货、退款。
考虑到药品的特殊性,会员仅可在签收前通过在线或电话方式提出换货申请。
如果用户已经支付的,退货商品经质检部检验员验货后,重新入库,客服代表取消订单,并通知财务人员进行退款,将款项退回到会员的支付账户中。客服代表通知会员重新下单。
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换货:
1) 商品或药品外包装已经被拆封;
2) 商品或药品储藏环境不适合造成质量问题的;
3) 商品或药品外包装或其他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;
4) 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商品或药品;
5) 所需退货商品或药品的批号、型号与售出时不符的;
6) 不能提供平台有效消费凭证的;
7) 退货商品或药品并非由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商城提供的;